Filming Schedule for This Semester

2006年11月21日 星期二

WTO 不會吃掉台灣

對 WTO 的印象,絕大部分印在腦海的是,農民屢屢抗議,不管是對政府或是當 WTO 開會時。自己曾經也有過政府為農民福利照顧不周的疑慮,但這次的紀錄片觀看和放映後的討論,對這議題真是收益頗多,在WTO議題上,總算有個完整的圖騰。 在影片播放當天,非常喜歡大家就自己不同的見聞分享,如此下來,累積的知識才更可觀。我稍微整理一下那天參與朋友們的敘述條理,讓未能到場的人也能得到關 於這組織對台灣農業影響的資訊。

WTO 的前身是 GATT(關稅暨貿易總協定),1949 年大陸淪陷,國民政府播遷來台,乃於 1950 自動退出 GATT(與退出聯合國理由相同)。台灣於1990申請重返GATT,多年努力之後,才終於在2001年完成加入 WTO(GATT改名為WTO發生在1995)。

加入 WTO 後,政府訂定許多 因應措施(完 整的因應內容這裡可以閱讀)。那在農業方面,不只是農民期待政府救濟而已,在 WTO 的體制下,講求是公平競爭原則:ㄅ國如果工業強,工業商品出口可增加當然就是利益增加;ㄆ國如果土地大,當然農產品就以價取勝。台灣的土地面積小,並不能 在價格上與許多國家競爭,只能尋求其他的解決之道。

台灣的農業上,有水國王國之稱,我們以特別的技術,不但四季都產水果,且種類繁多。有些季節性或外來水果,經過技術改良後,水果更為美味。台灣能有水果王 國的美譽不是浪得虛名,而是優越的農業研究與改良品種的努力。我們需要的,可能是更加完善的銷售計畫與管控,不是把自己獨有的農業技術,因為要把水果外銷 到中國大陸,就順道將自己的獨門種植秘方一齊外銷,如此一來,就是喪失自己在市場上能保有的競爭力。

在這部紀錄片當中,有位種水果的婦人一直抱怨,政府沒有幫助她,唸說政府都不幫國人還跑去幫外國人。在看紀錄她的故事時,覺得那一段討論角度包含的不夠 廣,沒有提到相關的問題:附近的果園都有相同問題嗎?還是那是單一案?因為那是高山地區,所以不適合種水果嗎?諸如此類的問題缺乏給觀眾足夠資訊討論。

不過,提到高山地區的種植時,給了我們另一個思考的方向,會想到台灣山區被不當開發的問題。有則新聞有助於讓大家了解,目前政府對於山坡地的不當利用採取的方案: 於國有林地上濫建、濫墾情事,將限期拆除、廢耕。配合者最多有四十萬元的救助金,抵抗者則會以侵占刑事訴訟處理。

至2006十月,沒有租約,違法占用國有土地濫墾、濫建的案件高達一萬二千件,非常高興政府能著手進行國土保護計畫,那是早該做的事,現在做也是應該的, 尤其是 WTO 對台灣農業的衝擊,就算是政府要幫忙,也該是針對合法的農民們伸出援手。如果因為 WTO 的因素,而讓政府能夠對國土規劃有進一步的作為,那人民也該對這部分予以肯定。

那天討論還有提到很重要的一點:有農業經銷商願意跟農民談,某一塊地在特別指定的耕作時期,就專門耕作一個指定的作物,例如番薯,期後經銷商會保証收購, 這個交易如有成功,是對農民耕作做有利的保証。但是有些農民並不願意這種方式,因為每個時期賣價高的產物會變,農民會想這季蘋果賣價高,他也要種蘋果,變 成一堆人一窩蜂跟進,結果也不難想像,就是像葡式蛋塔那般,風潮過後就是冷淡的市場空望而已。對於不願意考慮保証收購而調整耕作,只有抱怨的農民來講,我 想民眾會付出的關心會減少的。

台灣的農業既然不能以多量低價取勝,只好朝我們有能力的方向努力,即是用品質來開發市場。就拿「無米樂」裡的崑濱伯當例子,當初台灣加入WTO後,國外銷 入台灣的稻米,而米價一直呈現低彌。崑濱伯也不怨嘆他人和老天爺,而是致力在改良稻米耕作上,他在今年種出香Q好口感的全國冠軍米!崑濱伯願意將冠軍米拍 賣的一百萬捐出,當作改良稻米耕作的基金,讓其他米農也一起研發更好的米食。從崑濱伯身上,不但讓我們學到,腳踏實地靠自己雙手的精神,更是閱聽了一曲 「小人物,有米樂,無錢樂」的動人樂歌。

2006年11月19日 星期日

關於十一月十日TSA(Taiwan Study Association)與TGSA(Taiwanese Graduate Student Association)

開場前聲明:
此言論與相關評論僅代表我個人的立場與對事件的了解.既非TSA決議亦與同鄉會無關.


十一月十日TSA(Taiwan Study Association)與TGSA(Taiwanese Graduate Student Association) committee就GSA(Graduate Student Association) funding分配

的討論結果 過程與事理分析的評論.
事實面的依據:
一 在送交GSA總數$3020 的申請中僅有$1350被核准.其中扣除Operation/Orientation項目,TSA在Lecture/Presenation/Product($1020) 項目的活動獲仔細會

審並得到補助,而TGSA所提的四個活動 兩個活動補助均被被列為不適當/砍除(!?)-若TGSA現任主事者原本有強烈意志要促成此些活動實現 就對此些活動GSA 

funding申請不力須負起申辦不力的責任 一個New President Inauguration 被評報錯科目被移併至Operation 另一個名為(Chinese)New Year($720)的提案的經

費需求則是可有可無 因為同鄉會將會支付所有支出(此兩提案原本起始於我是2001 TGSA會長任上在GSA funding的資金充沛的情況下 分別為同學增加一個任

期末吃喝聯誼的活動與TAANJ年會的場地準備而設置的設計 相關的細節現任會長應會有點概念(如果前任會長有認真的執行所有活動與申請到的預算並且確實的

交接經驗的話 )或也有交接的資料可查考 這兩個原本是酌視情況而提出或原能增加核准補助但於實際費用執行上是可有可無的提案 後來竟在蕭規曹隨與繼任

者不夠用心照抄的情況與好大喜功不估計成本的心態下將它們變成TGSA活動預算的錢坑 到底是誰應負起這個責任呢?).(簡要節錄GSA funding的審查結果:

 Operation $230->$400, Orientation $500->$200, Publication $0, Lecture/Presenation/Product $2290->$800; subtotal:$1400-> final adjusted

total: $1350. 詳細review驗證請洽 GSA office;Cindy(TGSA)看過review comment應該有點印象 )
二 投映機合購原由與始末:2005 Carol(TSA)對陳厚昕(TGSA)建議,為希望藉由TGSA的強力宣傳或動員以提高同學參加我們了解臺灣的紀錄片活動的出席率,主

張加強與TGSA的合作與協調.以TSA仍為一獨立運作之學生組織的前提下,將TSA定位為TGSA一個club的形式將TSA網頁連結至TGSA網頁,並鑒於GSA對活動要求與審

核日趨嚴格不利純粹聯誼性質活動補助申請的大勢下,TSA希藉由合購投映機的方式來減低TSA對GSA funding的依賴並減少TSA對TGSA申請GSA funding上限的壓縮

(因GSA對每一個recognized student organization (umbrella) group的申請補助有一總額的上限,此上限限制TSA和TGSA的approved funding 的總合.經一些

波折最後TGSA出資$800; 若以每次的投映機租金約$50為計,預計一~二年會還本,而每次預算中獲核准的投映機租金即可為TGSA機動利用.TSA一向珍惜這種合

作關係也因此於活動宣傳網頁上註明TGSA為贊助者之一.)
三 TSA不曾使用GSA funding做為TSA的最大支出:紀錄片購置.以降低GSA funding上限限制對TGSA申請GSA funding的壓縮.
四 TSA為尊重TGSA的獨立運作,不會主動過問TGSA的開支需求合理性;善意的自動緘默不曾要求原則上應公平合理分配的GSA approved Operation/Orientation

 funding核准項目的配額. 
五 台美人對TSA的紀錄片活動參與一向比同學踴躍,並以個人或團體名義支持TSA籌措紀錄片購置. GSA TGSA與同學的贊捐根本無法支持TSA紀錄片活動的常態

發展. (因此不知TGSA可以壓縮或支配TSA可得資源的正當理由在那裡?! 也請同時注意TGSA長年以來也受台美人贊助,相對的對贊助者熱心回應應該是受贊

助者的基本禮貌.)
六 TGSA對GSA funding的申請態度不如TSA積極;TGSA對GSA funding的執行態度也不如TSA積極.特別是TSA也業以於預算編列時以自身活動較獲GSA認同的優點儘

量替TSA TGSA到兩者爭取到較多的補助.若這兩造合作是TSA對TGSA意義之所在;相對地,若TGSA不能動員同學來參與TSA活動共享台美人的熱情捐助的節目,不

知兩造合作對TSA的意義在那裡?! 空口拍胸脯說大話吹噓式的合作保證或敷衍的做法是經不起現實與時間考驗的;用實際的個人行動才能表現TGSA對TSA真正的

合作態度.就我過去一年以來看到的TGSA動員能力,真是令人失望.沒那個把握就不要把話說得那麼滿.(但我算是見識到甚麼叫臉不紅氣不喘的”說話”能力,

我自嘆弗如!)   
七 Busch and College Avenue Stuedent Center 對 GSA recognized 的學生社團收取場地租賃但是收取設備的租金.所以TGSA偷偷用Buell Lounge來節省場地

用費開銷的說法並不成立.(我猜用Buell Lounge的原因應是牴觸Student Center Catering Food Insurance規定的緣故!)

八 大部分TGSA幹部的會議發言充分顯示,大部分(幾乎是全部)TGSA幹部對事實與規定欠缺了解. 但截至目前為止仍有為數甚多的歷任會長在可供咨詢而且GSA與Student Center的行政人員與幹部也都很熱心回答問題.這意味TGSA幹部對了解事實與規定的態度似乎是不積極?!

(九 會前陳厚昕(TGSA committee?)主動要代表TGSA與蔡祐晨(TSA president)協議;就TSA幹部會議中會長報告所言,TGSA president也有與他聯絡使得 TGSA 的初概態度在陳厚昕與TGSA president之間變來變去,以致TSA無所適從.)